荧光磁粉探伤机对探伤人员装置的要求
时间 : 2022-01-10 12:36:00点击数 : 1579
在荧光磁粉探伤机或探伤仪中,对探伤人员的探伤装置有一定的要求。首先是对探伤人员的要求如下:
1.从事探伤的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,并取得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资格证书。
2.色盲及矫正后视力小于1.0者不得从事探伤工作。
其次是对探伤装置的要求:
1.探伤装置应能对试件进行磁化,施磁粉,提供观测条件,对试件进行退磁。
2.探伤装置应适合试件的形状、尺寸、材料和表面状态,满足探伤要求,能安全有效地进行探伤;
3、磁化装置有电流法和永磁法。电流法可分为交流、直流、脉动电流、激波电流、旋转磁场等。
4.通过电流磁化的装置应能向试件提供检测缺陷所需的磁势,符合GB/T3、7、2、1规定的技术要求;
5.磁阻器或杆式装置应在规定的杆距处标明举升力数据,作为测量装置可注入试样的必要磁势的依据。电磁铁磁阻风门还必须注明电流的类型和频率,交叉磁阻风门应满足jb/T6、8、7的技术要求;
6.湿法过程中的磁悬浮应用装置,应在磁悬浮槽内设置搅拌机构,使分散有磁性颗粒的磁悬浮均匀均匀地应用于试件上,不影响产生的磁痕;
7.在干法中,磁粉应用装置必须使干法磁粉均匀分散,并能使磁粉稳定地应用于试件而不影响产生的磁痕。
8.使用荧光磁粉或荧光磁粉磁悬浮探伤时,应使用黑光灯;